《大四,流完了最后一滴泪》
一
这是我在山J的最后一个秋天。正这么悲伤地想着,只听见“吧嗒”一声,有什么东西落在了我的头顶上。我以为是我把老天感动地落泪了,可是,身边的地面并没有湿;我便漫不经心地用手一擦,感觉不对劲,再放在眼前一亮,呀,操他妈的,是鸟屎。
我翻遍全身的口袋,发现并没有带手纸。情急之下,就把从外面买来的汉堡派上了用场。擦完手指后,对着曾经美味的汉堡,一阵地恶心。
这条路是出入山J的必经之路,被我们形象的称为“圣水之林”。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路两旁长满了参天的梧桐树木,梧桐树上住满了圣水的施者——喜鹊。凡是在山J生活的人们,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样的身份以及什么样的性别,都必须接受圣水的洗礼。以前我一直以为我是个例外,不料天降UFO,居然在今天应验了。看来真理是不可抗拒的,马克思说的没错。
在路的尽头,拐个弯,就走出了“圣水之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感觉沉甸甸的。我已经上大四了,大四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有你亲身经历才能明了。现在正是开学的时节,全国各地的小弟弟小妹妹们怀揣着梦想兴高采烈地踏入山J这块土地;哪怕是身上落满了“圣水”,他们依然是激情似火。我想起了,在三年以前我也是和他们一样,有色彩缤纷的理想,有溢满心田的壮志,逢人笑得比花都灿烂;可是现在它们都去了哪儿。一想到这里,眼睛里酸酸的,谁也不想自甘堕落,可是现实逼得我不得不堕落,我也没办法。我越来越感觉到,大学是一座魔窟,走进去的是人,走出来的是魔鬼。或许……
正这么想着,突然有人撞了我一下,而且也把我手中的东西给夺了过去。
“喂,叶飞你这个臭小子,又在打哪个MM的主意呢?”
我兀地醒了过来,看到了笑得诡异的“孙子”。“孙子”是我曾经的好兄弟,之所以说曾经后面会说到。这家伙全名孙海建,就因为多读了几本古书,就学人家老子庄子孔子墨子他们,非要在姓后面加个子字以示尊贵。可不幸地是,姓什么不好偏偏姓孙。在宿舍里,他曾耐心地教过我们:孙要念平声,子要念上声。不料,我们都图省事,直接念成去声,张口闭口都叫孙子,特没地位。一开始,这家伙很不习惯,哭着喊着要我们改,可是久了,也就这样,没人在意了。
“算你小子走运,本大哥就给你留个面子,就不揭发你了;不过这块汉堡就归我了。”老孙不怀好意地说。
“那可不行,那……”我忽然间想起了圣水,便立马换了副口气说,“我得考虑考虑!”
“考虑个屁!”说着,老孙猛咬了一口。
看到“孙子”开吃了,我心里乐呵呵的,此举正合我意。
“嗨,不跟你废话了,我得执行任务去了。”老孙一边咬着,一边向女生宿舍楼跑去。
“干嘛去啊?”
“找雪可去!”
一听到雪可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很别扭。因为雪可曾经是我的女朋友,这已经是大一时候的事情了。那时我和老孙是好哥们,因为我们一直从高中走过来。追到雪可后,我曾把雪可领到老孙面前。老孙瞅了我们好半天才说:“你们俩不合适,肯定不能长久!”很不幸,真的被他说中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之所以说我不合适,原来是他早已图谋不轨。也就从那天起,在我的心中,老孙不再是我的兄弟,我们之间也就只是普通同学关系而以。
雪可,是我所喜欢的那种女孩:矜持、善良、身上始终都散发着无拘无束的阳光般的味道,可是那已经是记忆中的事情了。现在只要我一想起她,我的心就会隐隐作痛,她,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二
在回去的路上,我故意围着教学楼转了四五圈。我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安慰自己:我这也算是在自习室学习了。可是究竟学会了些什么呢,我扪心自问。想了好久,我终于想通了:我学会了绕圈。一提到学习,我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老吐,不是因为他学习好,而是因为这家伙非同寻常。
老吐这称号的由来,还有一段不得不提的佳话。其实,一开始这家伙是我们院公认的标准美男子:中等个头,枯瘦如柴,善于运动,富于交际,偶尔文思如尿崩,总是说一口自以为是的外语,以及那时常赶在时代前列的魔幻发型。这些特点把我们班的女生迷得死去活来,而且有了一个太帅的美称。太帅在上英语课之前,总是拿着牛津词典查一些怪癖的单词,然后在上课的时候当场问老师。老师答不上来,太帅就把事先背好的再背一遍,把老师比得无地自容。太帅的这一举动,常常引来班上女生的连连称赞声。事后,太帅对我们解释,我这叫自问自答,英语老师算个屁。不过,太帅的这一美称并没有维持多久。在全校的足球比赛上,我们院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杀入决赛,并且与法学院来争夺冠军。开场还不到五分钟,太帅和对方抢球占不到便宜,就把球忘回传。可是这球力度太大角度太刁,门将扑救不及,皮球最终溜进了网兜。我对此记忆犹新,因为那时的门将就是我。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大叫:“妈逼,出了内奸,这球没法踢了?!”我们班的女生见此状晕的晕吐的吐,一片的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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