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丢失青草香,我许你一生偿
序.
年少时,我们许下不离不弃的誓言。沧桑后,才知道不离不弃的意思是,不是离就是弃。
洛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正在街边的烧烤摊上大快朵颐。我侧头看他,这个眉目干净的男孩正叼着烟,静静的看着天空,袅绕的烟雾中是他俊秀的脸庞,乌亮的眸子里有大片大片的雾气氤氲。
不远处的广场上有执手的情侣,燃起绚丽的烟花,那些华丽的花朵盛开在天际,刺得我双眼生疼。
那一瞬,我突然发现这个陪我走够大半个青春的男子,原来已经变了,变得面目全非,变得我已经完全不认识。咫尺天涯,我拙笨的小脑瓜突然蹦出了这个词。
我知道,洛戈是想起了叶浅墨,那个美丽如妖精的女子,那个喜欢璀璨烟花的女子,那个笑起来有浅浅酒窝的女子。
01.
以前,我总是无法给我和洛戈的关系下定义,虽然洛戈总是说我们就像是兄妹一样,可是我实在无法理解什么哥哥会那样剥削自己的妹妹。
彼时,我们住在长长的弄堂里,过着简单而欢愉的生活。当然,简单是对我而指,欢愉却是对洛戈而言,我每天只知道跟在洛戈身后,绊泥巴,打土仗,玩一些毫不优雅的游戏。而洛戈,则总是命令我做这做那,包括他的笔记和课后作业。
就在我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已的时候,我在语文课本上看到了一句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伟大的李白太爷爷爷爷爷……终于帮我破解了这个困扰我13年的疑难,同时我学会了一个词,青梅竹马。
当我向洛戈解释我的重大发现的时候,却发现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弄堂口,我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我第一次看到了叶浅墨。穿着粉红的蓬蓬裙,乌黑的发上扎着漂亮的蝴蝶结,大大的眼睛里闪着灼目的光。
她走到我们面前,伸出光滑的小手,露出友善的笑,脸颊上有浅浅的酒窝。你们好,我叫叶浅墨,是刚刚搬来的,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
你……你,好。我叫洛戈。没出息的洛戈挠着头,结结巴巴的回答着,完全没有跟我说话时那颐指气使的气势。
我站在一旁暗暗生气,重色轻友的家伙。而显然,白痴的洛戈并没有发现我攥紧的拳头和用力抿着的唇,望着叶浅墨离去的背影,低声的问我,若昕,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天使么?
回答他的是他屁股上纹路交错的鞋印,和我扬长而去的身影。
02.
叶浅墨的出现完全打乱了我和洛戈原本简单的生活,从那以后洛戈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粘着叶浅墨,而我也还是依旧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洛戈。
叶浅墨总是喜欢带我们去河边的草地上,我们并肩躺下,头枕着手臂,说些无关痛痒的话,经常这样一躺就是一天。我无数次向洛戈抱怨这种白痴行径的无聊,可是洛戈却乐在其中。
在他看来,只要能和叶浅墨在一起,再无聊的事也会变得有意思。
我实在不能理解家境优渥的叶浅墨,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么无聊的事情,在我看来,像她那样的女孩应该是喜欢洋娃娃和游乐场的。我去过她家,她有一个容颜美丽,举止优雅的母亲,他装修精致的小房间里有很多很多的玩具,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而她却将之当成摆设。
于是,我给她下了个定义,怪胎。这个想法伴随了我很久,直到叶妈妈的离开。
那个美丽的女人在自家的浴室里,用锋利的刀子划过了手腕,结束了自己短暂的生命,留下了一个孤零零的孩子。
看着被穿着白大褂的人抬走的母亲,叶浅墨显得很沉着,漂亮的脸上依旧是浅浅的笑浅浅的酒窝。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这个与我朝夕相处了2年的人,原来是那么陌生。
好心的妈妈将叶浅墨接到我家,等待她的外婆将她接走。也就是在那一个我与叶浅墨共枕而眠的夜晚,我才知道那么多我不曾知道的故事。
我的母亲是个见不得光的情妇,她还是个傻瓜。她一直相信那个男人的话,她相信那个男人会娶她,她一直沉溺在那个男人编织的谎言之中。不惜背负着屈辱生活这么多年,让人指指点点,一次又一次搬家躲避邻里的唾骂。可是最后被那个男人的老婆知道了,他只留下了一点钱就离开了,而她竟然选择了自杀,若昕,你说她是不是个傻瓜?可是,我爱这个傻瓜,我的妈妈。
古井不波的口气,似在说着与自己毫无关联的话语,可是我清晰的听见她话里微微的颤音。我逆着月光看过去,叶浅墨倔强地抬着头,有淡淡的光晕镶满她的身,双肩微颤。那一刻,她孱弱的背影似若沧桑了很多。
03.
第二天,叶浅墨的外婆接走了她。
上车之前,叶浅墨把我拥入怀里,有温热的气在我我耳旁流过。我听到她细弱而好听的声音,一如往昔,只是多了些悲戚。她说,若昕,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还有洛戈,你们都是。在以前没人会关心我,即使我努力的对每个人微笑,他们依然觉得我是坏女孩,是怪胎。可是你们没有,你们关心我,和我交朋友,陪我在河边白痴一样地发呆。
以后,也许是再也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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