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守心中的明月》序
??王小波在他的《我为什么要写作》一文中讲了这么一件事:前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音乐家萧斯塔科维奇说:“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
??其实,老天在造人的时候,给了每人一把小提琴,那就是天赋。只是,由于后天的境遇不同,有的人把这把这个上苍赐的礼物扔掉了。因为,这把小提琴不足以满足他们的物质需求;因为,他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得到了更好的礼物。而有的人天性执拗,则一生不弃!我就是后一种人。
??上大学时,我要学拉小提琴。因为,当时班级有一个男同学拉得很好,他是小时候学的。看他在系里联欢会上的出色表演,就暗自想:那拉琴的人如果是我,一定比他更优雅更吸引眼球。于是,回家就与母亲说了,这些“无理要求”是万万不敢跟父亲说的,弄不好,琴弄不来,反倒惹来一顿臭骂!谁知,一向脾气暴躁、吼声如雷的父亲,这一回竟然很快就从一个学校那里给我借来一把。我欣喜若狂!就跟着那男生吱吱呀呀地学起了小提琴。可仅一个多月,我就坚决不拉了!我可受不了那份洋罪啊!耳朵要天天听那些噪音还不说,整天脖子疼胳膊酸的。父亲因此断定我的一生什么事也做不成,因为我没毅力没常性。
??可是,我却始终没有丢掉另一把小提亲——文学。对文学的痴迷,要追溯到三十多年前,那时我大概五、六岁吧,在黑龙江的姥姥家。姥姥家的对面屋住着一个瘸子光棍,大约三十多岁,我叫他“老李大舅”。他可能是因为自己没小孩子吧,对我喜欢得不得了!总给我买一些糖果等好吃的。他那时一到晚上,就经常用羊油烙一大锅土豆片,土豆片的两面煎得黄乎乎的,有一层薄薄的脆脆的深黄的“嘎巴”,我特别爱吃。他烙的时候,我就站在大黑锅的旁边看着,有时,还帮他往灶里续点柴火。烙土豆片是不可以用煤火的,煤火太硬,会烙糊的。老李大舅烙完,总是先给我捡上一小碗,然后再把剩下的盛进盘子里,端着去对面我姥姥的屋子里大伙吃。趁他们大人唠嗑时,我就端着我的那小碗土豆片,去他屋里听“小说联播”节目。那时,还是有线广播,我就一个人坐在炕沿上边吃土豆片边听小说或者就站在炕沿边听。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由曹灿播讲的《鱼岛怒潮》,后来被改编成电影《海霞》了。这也许就是我爱文学的最早痕迹吧。
??后来上学了,去和父母住一起,在一个部队大院。那时,那个院子里的孩子足足有几十吧,正是城乡建设“向阳大院”的时候,那些男孩子女孩子们成群结对地在院子里玩耍。只有我一个人,或自己一个人在家看书或与楼上一个已经念初三的大姐姐一起在她家看书。那时的我整天不说话,不管家里来多少人客人,只一笑一呲牙就钻进自己的小屋读书去了。父亲因此叫我“书呆子”。但某一天,我突然非常严肃认真地站在父亲面前,对他说:“你等着,将来我要写一部书给你,我要开着小轿车接你!”那时,全国也没几个大作家,整个城市也没几辆小轿车。
??九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自己偷偷地写儿歌了。常常为了一个诗句而苦思冥想二、三天,如果想出来了,我就会心花怒放!当然,表面上依然沉静,谁也看不出来我心里的激动。三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替母亲写“批林批孔”文章了,当然,都是在报纸上东拼西凑的。但有一回,母亲回家说他们大院长都夸我的文章写的不错了。母亲很高兴。要知道,那可是好几百人的大医院啊!
??这种对字的热爱一直延续到我大学毕业,当了语文老师。那时已经是八十年代中期了,家里也有了电视。每天晚饭后,一家人都聚在大屋子里看电视剧。我却一个人在小屋读书,主要是读外国文学名著。困了,把书一扔就睡了。那时的我总想:等我四十多岁时,有了一定的生活积累了,一定要写小说!
??后来,结婚、生子,为了家,为了生活,我放弃了许多从前的爱好。但对文学的爱依旧,对字的爱依旧。读书、写字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几乎常年不看电视节目。当爱人与孩子看电视的时候,我总是倚在沙发上看书或报纸杂志。所以,在我们家里,我和爱人从来没发生过争抢电视的“战争”。当然,孩子长大后,他们爷俩经常因此“打架”。
??多年来,由于敬畏文字,崇拜文学,我已经把文学当作了我的女神!我是不敢轻易走近她的。我只是远远地读她,欣赏她,却不敢用我的粗陋的文字去惊扰她。可现在,我已经人到中年,如果不上路去追寻她,我也许终生与我的女神擦肩而过了!那,将是怎样的遗憾啊?!……
??在一个喧嚣的时代,能够保持一份心灵的净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这块净土,会让你拒绝尘世的种种诱惑,拒绝外界细菌的侵蚀,在自己的心空燃起一盏灯!文学,就是我心中的一盏灯,就是我今生要独守的一轮明月。我就是月下嫦娥,舞袖翩跹,独享其乐!
??一个人怀揣梦想地生活着,就会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秋叶般宁静。生命的况味从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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