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着现代主义口红的侦探小说
??虽然中国从古以来就有公案小说,但要说中国最风行的通俗文学体裁,那还只能说是武侠小说,但在西方文化地区最风行的通俗文学体裁就是侦探小说啦。这种体裁经过美国天才作家爱伦·坡开创、英国侦探小说之父威尔基·柯林斯等人的努力,早已从雏形逐步走向成熟,显示出侦探小说的文学性、审美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中国也有一大批的侦探小说迷,大学者钱钟书也曾是侦探小说的忠实读者。他曾经说,在没有电视机的时代,深夜灯下沉浸于侦探小说亦是少年时的最大乐趣。在英国留学的时候,读侦探小说也是他休养脑筋的一种好方法。上海女作家王安忆也曾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超级粉丝。近几年来侦探小说在国内大热。侦探小说是游戏的,是脑筋的健身体操,在生活日益富足的中国社会,相信会有更大的发展。国内荧屏上《神探狄仁杰》,《大宋提刑官》_一度走红就是个好例子。要知道狄仁杰的故事其实就是欧洲汉学奇人高罗佩首创的,高罗佩的侦探小说《狄公案》发行100多万册,并被译成多种外文出版和数次拍成电影。
??在欧美文坛,经典的侦探小说数不胜数,名家层出不穷,各种排行榜也很多。在英美都有侦探小说协会,进行优秀的侦探小说推介。这本《黑乌鸦》就是获得英国犯罪作家协会邓肯?罗利匕首奖(CWA/DuncanLawrieDagger)最佳犯罪小说奖的作品。作者克利芙丝,是英国杰出新生代犯罪小说作家,已出版十几部作品。《黑乌鸦》是作者创作的“设得兰四重奏”系列心理犯罪小说的第一本。这本小说2006年出版,今天才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得以和中国观众见面。从中我们也可以一窥今日西方侦探小说的发展面貌。
??全书的写作,无疑和传统的古典的侦探小说已经有所不同,淡化了传统侦探小说那种无所不知的神探的色彩,时间和空间都显得模糊。小说的写作颇吸收了现代主义创作手法。让人在目眩头晕中慢慢洞察真实生活和真实案件的本质,但这个本质没有对和错,也没有确定的答案。
??少女凯瑟琳的死亡,在静静的设兰岛的社区生活中,好像是那样平静和自然。让人不由想起现代主义小说大师福克纳的著名短篇小说《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死亡也是在一个小镇中静静发生的,最后的结果也是出人意外,惊心动魄,而人性的复杂显露无遗。福克纳笔下小镇的生活也是充满了地域特色,《黑乌鸦》这个地域是英国的,可能对中国的读者来说会稍稍觉得隔阂。
??作者克利芙丝的写作功力真是很深厚,尽管只是通过翻译,也能感受到她的深厚笔力,流畅自然,极强的驾驭力,描画景物环境纤细无比,信手拈来,有一种难言的明净和舒适感,可能这也是女作家的特点吧,和福克纳的浑厚比,确实又是一种意境,尽管在我看来颇为相通。在这里还要表扬一下翻译,把这种明朗干净的文笔风格传达的很不错,引用一段:
??“严寒持续了整整一周,岛上冰天雪地。暴风雪肆虐的时候,从窗户里都看不见外面的路。雪片精致细密,在打着旋儿的风里飘散,宛如轻烟。等到风静雪止,太阳照彻大地,雪地的反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斜着眼看外面的世界。他看到小海湾上蓝色的冰层,看到扫雪机正从主干道上清出一条路来,看到运送邮包的货车,但是看不到那两个小美人儿。”
??总之这是一部有点另类的侦探小说,漂亮的文笔,冷静的人性刻画,一个特色地域上演的诡异杀人案件,意境的营造是成功的,有心的读者定会从中获得相当的精神享受。
??套用一句著名的,读书极多学者止庵说的话:“我们希望人们也能读一点像侦探小说这样的‘无用’之书。阅读方式应该多种多样,一味追求有用,人会变得乏味无聊;读书还要讲究趣味,要能欣赏,这样人才活得有声有色,这是一种生活的姿态在阅读上的映射,读侦探小说唯一要做的准备就是抛弃功利主义。”
??不过,这部抹上现代主义口红的《黑乌鸦》在你抛弃功利主义读完后,相信也会有点功利主义的领悟和收获。同时也让我们拭目以待作者的后续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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