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略的指纹
尸体是在河边的树林里被发现的。河就是那条贯穿骡马镇并将整个小镇一分为二的古山河。那天是星期一,早上,我和联防队员黄鸣在镇派出所值班,我像往常一样在用一只电水壶烧水,电话铃突然急迫地响了起来。电话是一个中年男子打来的。他的声音显得十分慌张,他说:“你们快来吧,有人被杀了。”在问清地点和基本情况以后,我就跟黄鸣连忙赶往现场。接到报警电话时,我看了一眼办公室里的挂钟,是早上八点差几分钟的样子。因为,所里唯一的警车送赵所长去县城开会去了,我和黄鸣只能靠骑自行车前往现场。当我和黄鸣将自行车从后面车棚推出来的时候,我听到镇中心的喇叭里整点报时的声音。从派出所骑车赶到古山河十里墩,我们用了大概二十分钟。
到达现场以后,我发觉有许多村民在围观,现场已经受到严重破坏,周围一遍狼迹。据报案的那个叫朱建民的农民讲,他是第一个发现女尸的。当时女尸仰面躺在地上,上衣被撩起,两只乳房裸露在外,裤子也被拉扯到脚踝,缠在脚上。是他和后来的几个农民为了遮羞才将她的衣服拉起来的。农民的好心办了坏事,他们破坏了原始的现场。围观者纷纷猜测,说是奸杀。我粗略地勘察了一下现场,在女尸的下身确实发现了一些精斑。在看清死者的脸庞以后,我不免大吃一惊:死者是我认识的一个女子,正是人称“小镇蝴蝶”的春红美容院的老板马雁红。我急忙给远在县城的赵所长打电话,将事情简单地跟他通报了一下,让他赶快请求县公安局委派专门负责勘察和鉴定的人员火速赶往现场。然后,我就说服那些围观的群众退后,并画出了一个隔离区。
县里的刑侦人员到来以后,在尸体四周进行了仔细的勘察,“咔嚓”、“咔嚓”拍了不少照片,并提取了最为直接的证据——那些精斑。从尸体的勘察结果看来,死者是因为脖子被勒后窒息所致,死者右手的小拇指也出现了严重的骨折,胸部也有明显的挠痕。在尸体所躺的地方,也出现了蹬踏的痕迹,地面出现了几条沟痕,一些野草被连根拔起。虽然,一只鞋已经脱落,但那一定是在因为蹬踏所致。死者紧握的右手紧紧地抓握着,在费尽力气瓣开她的手指以后,发现还抓着一枚黑色的纽扣。显然,是从凶犯的身上遗留下来的。在现场的勘测完成以后,尸体被运往殡仪馆,作暂时的保存。
县公安局领导对这起恶性的奸杀事件十分重视,当晚局长本人当晚便从县城赶到骡马镇,在我们派出所开了一个案件侦破的动员会,并对侦破工作做了简单的部署。所谓的动员会,其实也基本上算是一次案情分析会。和围观的农民们的见解一样,我们也初步认定这起恶性事件很可能是一起奸杀案。至于案犯为什么要在将马雁红强奸以后,还要杀害她,这成为我们那次会议讨论的重点。当然,也有人说马雁红是在被杀害以后才受到奸污的——奸尸,我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一个女子还不至于惹起仇杀。这种意见的疑点在于:案犯为什么要杀害她?并且马雁红为什么会出现在夜晚人迹罕至的古山河畔?河岸上是一遍茂密的树林。从现场勘察的结果看来,马雁红在受到伤害时进行了顽强地反抗。问题在于,马雁红最后的反抗会给侵犯者带来外伤吗?在我们随后展开的侦探中,一些青壮男子身上所出现的伤痕成为我们重点问寻的对象。
由骡马镇派出所所长赵长国担任组长,我们迅速成立了侦破这起恶性案件的专案组,为了我们派出所人员的工作,县里还委派了两名从县城来的警察参与我们的工作。死者紧紧抓握在手中的那枚钮扣成为案件的重要线索,如果能够找到那枚钮扣的主人,再通过提取精液进行比对,就可以准确认定凶手的罪行。于是,寻找遗落那枚钮扣的主人,成为我们专案小组的重要任务。鉴于对地头工作的熟悉,我成为了整个侦破小组的骨干。整个骡马镇年龄在十八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青壮年男子都成为嫌疑的对象。但是,案犯未必就是骡马镇辖区的人,也可能是别的乡镇的人,这样就为我们的调查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但是,我们只能由近及远的方法,首先从骡马镇辖区内入手。
死者身上没有遗留下来任何值钱的东西,只有在她的上衣口袋里,找出二百来块钱。是否,被害者生前是否携带值钱的物品?这也成为一个疑问。如果,受害者在前往出事地点以前,没有携带贵重物品,则就可以排除杀人者见财起意的这种可能性。综合看来,无论是因色起意还是因财起意,我们认定,马雁红能够在夜晚出现在那偏僻的河岸,一定是一个她认识的人将她约到那里的。为此,我们首先从调查马雁红认识的人入手。
被害人马雁红开设的那家美容院,在骡马镇也算是赫赫有名,平时出入店里的顾客也比较多。她接触人员也显得比较纷杂。作为骡马镇的一名普通的派出所民警,我无疑也曾多次到过她们店里理发。据我了解,这个马雁红比较活络,能说会道的,每回见到我走进店里,她都会坚持自己给我理发,并一再推脱不收我的钱。我不像一些那些额外临时聘用联防队员那样,喜欢打着警察的幌子,到处揩老百姓的油水,我总是坚持要给钱。并对她说:“你不收钱,我下次就不到你店里来理了。”这样,马雁红才收下我的钱,但每次都给我十分优惠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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