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彻心扉的爱恋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没有自己的人生,我不应该有自己的思想,不应该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的生命不属于我自己,属于我的主人,不论做什么事情,我都应该听主人的话。
??在我刚出生的时候我就被判处了死刑,原因很复杂,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的清楚的。我所在的国家属于一个精灵国,在精灵国里以颜色评判每一个精灵的身份地位。紫色是最高贵的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精灵一出生就是紫色的话,那就代表他拥有最高贵的血统,是最高贵的精灵;排在紫色下面的是金黄色,然后是红色,再然后是白色,排在最第层的精灵是黑色的。而几千年来精灵国所有的精灵就只有这几种颜色的,再也没有其他的。
??我的母亲出生的时候是金黄色的,她的身份仅次于紫色的贵族,在精灵国也算是很有身份地位的。精灵国的精灵是不分男女的,到了一百岁成年的时候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精灵婚配,组成幸福家庭。到了那个时候,互相喜欢的两个精灵可以自己选择是做男做女,自己去调配生活。唯一的条件是:每个精灵必须紧守自己的本分,喜欢的必须是跟自己同样颜色的精灵。
??母亲一百岁的时候,家里人送他(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想做女性)到魔法森林去住一段时间。这是精灵国的规矩,孩子到了一百岁就送到魔法森林去住一年,好寻找自己的伴侣。母亲就是那个时候被送到魔法森林的,他必须在一年之内找到一个同样是金黄色的而且跟他互相喜欢的精灵,还必须决定好自己是要做男的还是女的。
??但是,被送到魔法森林的母亲并没有喜欢上金黄色的精灵,甚至他喜欢的不是精灵。很快的,母亲就决定好了,她要做女精灵,因为她喜欢的是一个男的,男人。
??对,母亲喜欢的是一个人类。人类在我们精灵国的评价是很低的,因为精灵们认为人类非常的愚昧无知。但是,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爱情来了,哪又能顾得了那么多,对不对?母亲和那个男人爱得很彻底,她抛下了一切和他相爱着。父亲原本是一个人类,他只是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进了魔法森林,他是必须回到人类社会去的。精灵界和人类有很多的不同,人类在精灵界是无法存活的。而且,母亲违反了精灵国的规定,爱上了身为人类的父亲。这极重的触犯了精灵国的规定,极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所以,母亲准备跟父亲一同去人类社会。母亲有一百年的修行,不怕人类社会的伤害。
??就在这个时候,母亲生了我。我才刚刚出生,虽然我有父亲的血统,但是我更多的像母亲。也就是说,我也是一个精灵。刚刚出生的我,没有一点法力,根本无法离开精灵界去人类社会,离开精灵界我会死的。所以,没有办法,母亲只能丢下我,和父亲一起回人类社会。我相信母亲是爱我的她不是故意丢下我的,天底下又怎么会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呢?可是,母亲没有办法,她没有选择呀!
??被留在魔法森林的我很快就被人抓了,因为我是绿色的。在精灵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从来就没有绿色的精灵,所以,长官们一致认为我是妖怪。
??于是,就这样,出生不到三个月的绿色的我被判处了死刑。罪名是:妖怪,会危害精灵国的安危。可笑呀,那时的我连吃饭也不会吃。
??不过,主人救了我。主人是紫色精灵,非常的高贵;不仅如此,主人还是精灵国地位第二高的精灵。因为,主人是王子,精灵国未来的国王。王子翼桥殿下对主审我的官员说:“我从来没有见过绿精灵,我觉得他非常的可爱。今年我十八岁,父王说过要送给我生日礼物,我就选这个绿精灵做我的礼物,好吗?”
??于是,我就被送给翼桥殿下做生日礼物。我的使命就是尽我自己的一切力量让殿下开心。
??殿下一百岁的时候并没有到魔法森林选择自己喜欢的人,那个时候殿下正在学习最高层的魔法,这是为他继位作准备。王子殿下可以慢慢选择自己喜欢的精灵作王妃,当然,前提条件是,那是一个紫精灵。
??殿下救下我的时候,送给我一个名字:绿宝贝,他一个人的绿宝贝。跟着殿下我很快乐,因为殿下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所以,我的日子也很好过。很快的,我也满一百岁了。
??“绿宝贝,你什么时候去魔法森林?”
??“殿下,绿可以不去魔法森林吗?”
??“为什么?”
??“是男是女我现在就可以选择,我做女精灵。我不想选择一个伴侣婚配,我想一辈子跟着殿下。”其实,我这么做是有私心的。王子殿下当然是男性了,他的伴侣会是女精灵,那么我也要做女精灵,即使我知道我怎么也做不了王子殿下的伴侣。在这一百年的相处中我喜欢上了王子殿下,其实喜欢上王子殿下是很容易的事情。殿下温柔善良,有一颗非常仁慈的心。可是,我的身份怎么配的上殿下呢?这只是我的单相思而已。
??“你不想去魔法森林,你想做女精灵?”
??“是的,殿下。”
??突然,翼桥殿下抱住我,“绿宝贝,我很开心,你还是我的绿宝贝。你知道吗?要把你送到魔法森林选择伴侣,我的心里好难过。我也很怕你做男精灵,从我救下你的那一刻起,你就是我一个人的绿宝贝。”
??这倒是,在精灵国中,所有的精灵都叫我绿,只有王子殿下叫我绿宝贝。“殿下,你忘了,我是绿精灵,精灵国从来没有过的绿精灵,我到哪里去找和我相配的伴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