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分解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20:07 点击:次
二〇〇五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分解 一、全公司要按照上下齐抓共管,纪检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区公司与各部门及分公司领导、各分公司与所属各部门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责任以及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要求,确保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和落实。 责任领导:区公司总经理、各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公司及分公司党支部、区公司纪检室。 二、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公司党员职工中,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条规教育,筑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 1、扎实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学习纲要》,学习各项党纪条规,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结合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纪发[2004]2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企业领导的权力观教育和从业道德教育,使其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责任领导:公司及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及分公司党支部、办公室。 三、加强制度建设,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一)围绕认真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推进公司廉洁从业制度建设,制定公司《领导人员述廉制度》、《执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度》、《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人员离职审计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和《公司重大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制度》,健全公司廉洁从业制度体系。各分公司要依据上述制度,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廉洁从业制度和实施办法。 责任领导:区公司总经理、各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及分公司党支部、区公司纪检室。 (二)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领导人员选拔聘用,重大资金使用审计,资产经营管理,设备采购招标,工程建设管理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包括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形成用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公司领导人员聘用制度,在领导人员聘任工作中加强民主监督,组织考察和集体讨论决定,使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分公司要依据上述要求,对推荐聘用的领导人员作出廉政鉴定。把好用人关。如有在推荐聘用领导人员对象问题上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推荐材料中弄虚作假等造成聘用不当的,一经查实,要追究分公司领导责任。 责任领导:区公司总经理、各分公司经理 责任单位:区公司人力资源部,纪检室,各分公司办公室 2、强化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严禁私设“小金库”。实行公司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责任领导: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公司经理、财务主管。 责任单位:区公司财务审计中心,各分公司财务室。 四、认真贯彻执行“三个条例”,加大对全公司党员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严格遵守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自治区党委“六条规定”以及中纪发(2004)25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作为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抓紧抓好。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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