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会工作总结
社区工会工作总结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把争议解决在基层, 是做好当前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工作的必然选择, 也是各级工会在推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职责。因此, 徐汇区总工会主动融入, 积极探索建立"三级联动"社区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新机制。目前为止, 我区各级工会已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46件, 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1件(包括经调解当事人自愿撤诉案件3件)。
一、前一阶段具体做法
1、积极探索, 先行试点, 建立"三级联动"立体维权网络
区总工会主动请缨, 积极加强与司法、劳动仲裁及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就如何强化工会源头参与, 更好地代表和引导职工合法、有序地表达愿望诉求, 深入各社区、镇和部分企业开展专题调研, 并于今年4月在田林、虹梅、斜土、天平等四个社区先行开展社区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处试点工作, 尝试建立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三级联动"新机制。第一级是区总职工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职能是接案、排摸、分配、指导、记录和分析;第二级是社区总工会, 主要职能是受理、协调、调处、出具调解书和反馈;第三级是发生争议的企业工会组织, 主要职能是配合社区工会进行调处。"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在工作流程上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 便于各司其职, 集中力量, 能较为有效的将基层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
2、制定流程, 明确职责, 搭建工会社会化维权平台
制定《社区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流程》, 明确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步骤。第一步: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将部分劳动仲裁案件委托给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第二步: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登记、梳理和筛查, 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先慢后快"的原则, 将案件分派给相关社区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第三步:由社区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牵头, 协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服务所等组织深入企业, 同企业(工会)(企业工会包括企业工会联合会、企业联合工会和企业独立工会)共同开展调处工作。第四步:对于愿意接受调解的, 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不愿接受调解的劳动争议, 返还给区总法律援助中心, 备案后返还给区仲裁委员会;每一件调处的劳动争议案件限时20天, 到期如没有调处成功, 返还给区总法律援助中心, 备案后返还给区仲裁委员会。对于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主体, 计划将工会组建工作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同步进行。第五步:对于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案件, 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或由区仲裁员出具仲裁调解书。在工作过程中, 区总法律援助中心兼职仲裁员一起参与, 适时进行指导。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 由区劳动仲裁委派专职仲裁员协同办案。
3、整合资源, 保障到位, 扎实推进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
劳动关系调处工作触及了各方主体的根本利益, 是一项较为复杂细致的工程, 需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精力。以往由于社区工会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不足、工作经费不到位等问题, 限制了工会源头参与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针对这些难点, 区总工会在探索建立社区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时, 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 整
合各方资源, 力争在最小的范围、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下开展调处工作, 确保"组织到位";继续运用区总工会法律顾问团、区总工会兼职仲裁员、社区工会维权指导员队伍等人才资源, 确保"人员到位";将对工作开展到位、成效显著的社区工会实施激励措施, 确保"经费到位"。努力形成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场所齐备、信息畅通、规范有序的调处格局。4、立足实际, 因地制宜, 逐步形成有社区自身特色的调处机制
各社区在接受试点工作后, 立足本社区社情民意, 结合实际, 因地制宜, 逐步摸索出适合本社区的调处工作模式和经验方法。例如, 虹梅社区总工会充分发挥虹梅街道(漕河泾开发区)劳动争议与经济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资源优势, 以本社区企业服务中心调解室为工作地点, 以每周四为正式调解日, 邀请司法所、派出所等调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 聘请劳动法律师现场指导, 体现了注重调解、综合调处的特点, 突出了贴近基层、源头化解的优势, 既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灵活性, 又在很大程度上给当事人双方提供了便捷和人性化的服务, 将调解送到了家门口。
二、存在的难点问题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由于该项工作尚处于试点摸索阶段, 在操作中逐渐暴露出组织不够健全, 制度不够完善, 规章没有到位, 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自上而下尚缺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的体制机制。部分社区工会的人员和经费不足, 经办人员同时承担其他大量工作任务, 工会自身缺乏专业法律人才, 虽然工会干部对调处工作普遍具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但限于法律知识匮乏和精力有限,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质量。
2、当事人双方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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