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09年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洛阳师范学院 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2009年4月16 —17日 洛阳师范学院西区田径场
三、竞赛分组
1、学生组:各院(系)本专科、预科学生组成一个代表队,以院(系)为单位参赛。体育学院以年级为单位,参加体育专业组的比赛。
2、教工组:以分工会为单位参加比赛。
四、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掷实心球、拔河(20人)。
2、学生女子组:(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掷实心球、集体跳绳(12人)。
3、教工组
(1)青年组:(男35、女30周岁以下)100米、200米、1500米、跳远、4×100米混合接力(男2女2)、拔河(男7女3)。
(2)壮年组:(男50、女45周岁以下)200米、立定跳远、60米拾球跑、掷飞镖。
(3)中年组:(男50—60周岁、女45—55周岁)掷飞镖、60米拾球跑(3个球)、滚垒球。
(4)离退休人员:掷飞镖、滚垒球、1分钟踢毽子。
五、参赛资格
凡我院正式注册学生、继续教育学院预科班学生及我院人事处在编教职工经校医院体检合格,各单位审核通过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及报名时间
1、共修学生组以院(系)为单位,每院(系)本、专科限报一队,每队限报26人(男、女不限)。趣味项目:拔河(男)、集体跳绳(女)各报一队。
2、体育学院以年级为单位,每队限报16人(男、女不限)。趣味项目:拔河(男)、集体跳绳(女)各报一队。
3、教职工以分工会为单位,每分工会限报8人(男、女不限),分工会80人以上可报两个代表队。趣味项目:拔河(男7女3)限报一队。
4、学生、教工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二人,可兼报接力(体育特招生限报接力)。
5、比赛采用国际田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趣味项目竞赛规则附后。
6、运动员必须在胸前、背部佩戴号码布(号码布各院、系自备)没有号码布不得参加比赛。(比赛号码分配见附件)
7、各参赛单位须于2009年4月3日前将报名表和贵院系解说词一份(100字左右,主题内容:反映院系精神风貌,取得运动成绩、开展健身活动情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公共体育教研部(Email:yanshuren@126.com)联系电话:5064)。运动员报名表必须统一(男、女运动员不得混报),否则不予处理。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日,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8、报名超过规定人数和项次者,编排时按由前向后顺序取舍,不再另行通知。
9、定于4月13日(星期一)下午4∶30,召开各院(系)领队技术会议。地点:公体部会议室,不再另行通知。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奖:共修各院(系)男女混合计分,奖前三名;体育学院奖前一名;教工分工会男女混合计分,奖前三名。
2、单项奖:共修本、专科学生组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若单项比赛不足8人(含8人),减二录取,物质奖励前三名。高水平运动员比赛成绩超出共修学生第一名者,成绩单列计算。体育学院取前五名(按6、4、3、2、1计分),不足5人,减二录取,物质奖励前三名。教工组取前五名(按6、4、3、2、1计分),若比赛不足5人(含5人)减二录取,不足2人(含2人)按表演对待,物质奖励前三名。各组别接力、拔河和集体跳绳项目加倍计分。
3、破记录奖励:破院记录加10分,物质奖励100元,破省大运会记录加30分,物质奖励300元(一人多次破同一单项记录只加一次最高分和物质奖)。高水平运动员超学校最高成绩记录,立高水平运动员记录。
4、精神文明奖:按参赛单位数的6:1评选,评选办法另发。
八、其它规定
1、申诉 按规则及规程规定,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如有异议,应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并交申诉费100元,如申诉有效,100元退还;如申诉无效,100元不予退还。
2、违规处罚 凡违犯参赛资格有弄虚作假者,则取消个人或团队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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