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来源:不详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11:27 点击:次
各教学单位:
依据洛阳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2006】10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已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本科课程;
2、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按照洛阳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2006】101号文件要求,在校园网上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有三位以上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一份(附件2)、申报表二份(附件1)及课程网页电子材料一套(包括:申报表、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授课录像等);
2、请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09年4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0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359),逾期不予处理。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
2、2009年度洛阳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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