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暂行)》(院政人〔2010〕9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日开展2011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
各教学院(系、部)、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集团、离退休工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等部门成立以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代表参加的7人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评选推荐工作;机关党总支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所属部门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申报资格和评选条件
洛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申报资格和评选条件按照院政人〔2010〕92号文件执行。
三、推荐名额分配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指标分配见附件。
四、报送材料
各推荐工作小组推荐报告一份(推荐工作小组人员组成、推荐程序及结果);被推荐人《洛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两份,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五、时间安排
5月26日—6月10日,各部门宣传、评议、推荐;6月10日下午6∶00前请将有关推荐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506)。
联 系 人:仝瑞建 杨德新
联系电话:65526189(6189)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2011年度洛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指标分配表
人事处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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