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09年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2009年度引进师资安排,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①博士研究生2名:诉讼法学1名;国际法学1名。
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名:社会工作。
2.博士研究生可随时到校面试、试讲,优秀博士不受指标限制。
3.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符合洛阳师范学院2009年人才引进的有关要求(参见洛阳师范学院中文主页人才招聘栏)。
4、报到时间:3月27日上午9:00。报到地点:政法学院办公室。 应聘者应聘时应出示身份证、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博士学生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完整、真实的简历一份及电子稿。发表的科研论文复印件;
5、试讲要求:
(1)试讲顺序一般按照现场抽签顺序进行;
(2)试讲时先作自我综合情况介绍,包括:简介、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成果、今后的工作意向等;
(3)20-30分钟讲课时间(试讲内容:应聘专业课程的内容),要求板书,不用课件。
(4)交流有关问题。
6、试讲时间:3月27日。
联 系 人: 刘老师 孟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9-65526229,65523702,65515031
E-mail:liu@lynu.edu.cn
人事处 政法学院
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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