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七批洛阳市优秀专家人选的通知
来源:不详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12:56 点击:次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荐第七批洛阳市优秀专家人选的通知》(洛组通〔2008〕43号),结合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第六批市优秀专家届满的实际,决定开展第七批市优秀专家的推荐工作。为做好我校第七批洛阳市优秀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洛阳市辖区内从事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为洛阳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重点是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
二、推荐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同行业内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53年10月以后出生);2004年以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级一等、省(部)级二等,国家三等以上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奖。
2、获得两项市级一等、省(部)级二等,国家级三等以上优秀设计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取得两项发明专利、四项实用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4、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获得重大成果,主持并完成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两项省级社科基金项目,成效显著,为本市同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并具有相应机关或学术机构的成果鉴定证明。
5、在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规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内同行居领先地位,或连续三年获得市级命名表彰荣誉称号。
6、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专业造诣较深,贡献突出,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部)级以上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更多>>>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