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不详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18:21 点击:
各校属有关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实验课题。对省教育厅预算单位申报立项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标准:重大课题1万元、重点课题5千元、部分实验课题2千元;一般课题经费由申请人自筹。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合理预算。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国家、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河南省情,从河南教育教学的现实问题与实际需要出发,同时要密切关注学界已有的相关成果和学术发展水平。鼓励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研究。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教育部门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必须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牵头申请课题。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往年申报承担的全国、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前,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4.凡申报重大课题者,必须承担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重点课题者,必须承担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一般、实验课题,或者完成过同级别的其它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省教育科学一般课题、实验课题者,应承担并完成过省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校级课题。
    四、从2011年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同行专家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议复评的形式确定。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3000字。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示。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六、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为了保障课题研究的严肃性、科学性,避免低水平重复,杜绝弄虚作假,所有申报课题的论证材料必须进行查新。查新费用每项100元,由申报人自负,本年度不收申报费。
    七、纸质文本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电子文本的评审书及活页压缩后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kyk2006@126.com(主题:省教育科学课题申报)。
    八、申报时间:2011年6月8日(非常感谢您按要求的时间申报)。
    九、联系人:陈立栋。联系电话:65515006
    附件1:申报书
    附件2:活页
                                                                         科研管理处
                                                                       201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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