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关于对校级精品课程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精品课程负责人: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实施办法》院政教(2006)10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2008年度)的建设情况和建设水平进行检查验收,现将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洛阳师范学院2008年度的校级精品课程、2010年度申请推迟验收的校级精品课程(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根据精品课程建设的计划与目标,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条件以及教学效果五个方面。同时,课程网站应提供有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申报表、电子教案、电子课件、案例、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学习指南、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网络资源应尽量 丰富。
三、验收标准
依据《洛阳师范学院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2)。
四、验收程序及时间
1、课程组自评。凡被验收的精品课程,应根据洛阳师范学院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如实进行自评,认真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课程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请于2011年9月10日之前将自评结果和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提供申请表中填写的数据证明材料和成果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不自评的课程不予验收;延期验收的课程,请课程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情况说明。
2、专家组评估。
第一阶段: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参加本年度验收的精品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主要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按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进行评价,并写出评价意见。专家组检查时间定于2011年3月—5月。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进行网评,并结合该课程提供的申请表、自评结果及专家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学校专家组评估验收时间拟定于2011年9月下旬。
五、验收结果
1、校级精品课程验收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70≥合格、70 < 不合格),评估验收的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2、对验收合格的校级精品课程,可继续使用校级精品课程称号。
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暂缓或冻结其经费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该课程仍不能达到校级精品课程要求,学校将取消该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的称号。
4、对于个别未认真进行建设的课程,将取消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冻结其经费使用。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课程验收名单
2、洛阳师范学院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
3、洛阳师范学院校级精品课程验收申请表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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