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师范学院加强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不详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23:55 点击:

校内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安全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教电[2010]124号)和学校《2011年寒假放假通知 》有关要求,结合寒假期间具体情况,现就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单位领导要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 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营造安全工作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确保本单位节假日期间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与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节假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冰上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防止购买车票诈骗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教育教职员工时刻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工作,并要求职工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强化防范意识,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春节前后是各类侵财案件的高发期,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本部门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本部门所负责的区域、贵重物品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堵塞防范漏洞,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认真开展财务室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贮存场所治安隐患治理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禁把公、私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无安全保障的地方。
    2、对贵重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按照公安机关和学校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严防被盗、外泄等安全事故发生。
    3、教室及实验室管理部门要对假期闲置不用的教室、实验室、仓库、图书阅览室、微机房等场所,在放假前安全自查后,要断电、断水,关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后勤服务集团要对校园商业网点、超市等重点财物存放地的门窗加固,并安排人员夜间值班,严防撬盗事件的发生。后勤服务集团宿教中心要加强假期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特别是函授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对进入公寓人员实行严格登记制度。要针对8-12号公寓、24-25号公寓相对独立于校园之外的特殊情况,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
    5、寒假期间,一号教学楼、逸夫楼、化学楼、物理楼、行政办公楼、西区图书馆楼、文科办公楼将按照寒假值班时间定时开放,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其他时间如需进楼,请及时与保卫处值班室(5110)联系。
    6、温馨提示:春节期间人们走亲访友,使校园流动人员增多,教职工外出时,应将住室门窗、水、电关好,并同左邻右舍打招呼,相互照应,同时教职工家里应尽量少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保 卫 处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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