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通知
由全国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主办、英语辅导报社承办的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组织好本次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各高校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二、竞赛时间、地点和形式
竞赛分笔试初赛、笔试决赛和口试决赛三个阶段进行。笔试初赛于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各参赛学校举行,笔试决赛于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河南师范大学举行,口试决赛另行通知,竞赛赛题为全国统一命题。
三、奖励办法
1. 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评选和颁奖。
2. 获奖证书: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3. 宣传表彰:获特等奖的师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4. 通报表彰:全国竞赛组委员会办公室向教育部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通报各省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参赛及获奖情况,以示表彰。
5. 参赛证书:为了鼓励更多大学生参赛,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向每一位参赛学生颁发统一制作的精美参赛证书。
6. 省级奖励:为了鼓励各高校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本次竞赛,河南赛区竞赛组委会决定按照10%比例(参赛总人数—国家级获奖人数)增设优秀奖,由河南赛区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7. 系列活动:2011年暑期举办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暨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和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暨夏令营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四、报名方法
按照全国组委会要求,本次竞赛每名参赛学生收费不得超过30元。接省竞赛组委会通知,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本届竞赛按每生25元收费。即日起,各院系开始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并到公外部办公室(1号教学楼215,联系电话:65515977/5977)填写省组委会统一制作的报名单。报名时务必准确详细填写参赛人姓名、电话和参赛类别等信息,以免初赛试卷寄发有误。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3月11日。
洛阳师范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
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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