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关于申报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54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
3、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4、业务水平较高。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积极参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等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并在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学科领域专家公认的创新性成绩。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著作或在技术开发、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的科技成果。
5、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有创新性构想。
6、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 1份,电子版1份。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各1份。
4、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分装,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7、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申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请于8月28日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选拔和培养好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切实做好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359
电子信箱:lizx@lynu.edu.cn
附件: 1.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2. 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0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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