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9年度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不详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22:29 点击:次
各院(系)、各部门: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3年设立理论物理专款,由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经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从2009年起设置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其目的是支持全国范围理论物理研究条件较差的学者或研究组,通过与国内理论物理研究相对实力强的学者合作研修,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由于这类项目的特殊性,对申请者、依托单位和“指导学者”提出如下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非北京和上海地区单位的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科研人员。
2、申请项目组应有本单位2~3位职工作为成员,制定开展合作研究与进修的计划,并联系一位理论物理研究先进的学者作为“指导学者”对合作研修项目进行指导与计划的落实。获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项目组成员应至少保证有1人月/年到“指导学者”单位进行研修,并在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阐明研修情况和收获。
“指导学者”不占基金项目指标,即不进入计算机查重。请在填写申请书时不要将“指导学者”的姓名填入《项目主要成员》表,只在报告正文的“申请人简历”栏中作简要介绍,并注明是项目的“指导学者”。
“指导学者”及其所在单位要有签字、盖章的合作意见书(格式见附表)附在申请书后。每一位“指导学者”参与“合作研修项目”最多两项(申请项目与在研项目之和,原在研的“东西部合作项目”计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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