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我校2008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已接近结项的时间,请各位获准立项的老师抓紧时间开展课题研究结尾工作,并及时提交结项所需材料。现将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二、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一式3份,并同时向我处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各1份。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要连同《结项审批书》一起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专家鉴定意见、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各类复印件)。
三、报审时间
2009年6月28日。凡逾期未结项并不提出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的结项情况,将作为学校申报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评选社科研究成果的重要参考。
四、联系人:陈立栋 电话:65515006(5006)
结 项 审 批 书.doc[下载]
立项人员名单.xls[下载]
科研管理处
200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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