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房职工办理交房手续的通知
来源:不详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7-01 21:55 点击:次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所选房已具备交房条件的借房职工现可办理借房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一、持个人身份证到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签订借房协议;
二、凭借房协议到财务处交付借房押金,并领取借房押金收据;
三、凭借房押金收据到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领取住房钥匙;
四、可交房的水电表数据已于5月13日抄录,如有异议请与后勤服务集团动力服务中心联系;
五、借房职工须妥善保存借房协议和借房押金收据,以便将来办理退房手续;
六、现居住租房的借房职工应在领取钥匙后1个月内将原租房退回学校,以便已选职工尽早搬迁居住。
七、所选房不具备交房条件的借房职工请耐心等待。
教职工住房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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