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9]6号)要求,现就2009年度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严格限定为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各教学单位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学人员必须参加此次报名认定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组织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一位部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报送报名材料时一并交至人事处。
三、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思想品德鉴定结论为“合格”。
2.学历条件: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申报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或相近。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认定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证书。
4.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鉴定为“合格”。
5.教育理论考试:考试合格。2008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今年仍然有效。
6.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以面试、试讲(含说课)、答辩方式测试。
四、各类申请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因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并且硕士研究生阶段不区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以下所说的师范均指本科阶段。
1.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认定条件”中所有条件;若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明显为教育学原理方向的(如:教育学、课程教学论等),教育理论可免考,但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1、2、3、4条;但若其申请任教学科与师范本科所学专业不一致者,另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 教育理论可免考,但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应具备1、2、3、4、6条。
4.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只需具备1、2、4条。
五、时间安排
今年实行申请教师资格报名、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的方式。
1.报名:6月11日-6月18日
(1)所有申请人员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院系)。
(2)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电子版信息)。
(3)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及Excel电子版信息;
②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按报考人员姓名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③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④交纳考试费40元,由部门统一收齐,于报名时交人事处。
2.教育理论考试:拟于10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教师资格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教育理论考试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认定材料阶段工作安排:
(1)教育理论考试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正式受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⑨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可自行到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并严格按照规定纸张打印填写。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副教授、教授人员的职称证、聘任证、课表,其他教师为教务处提供的课表(加教务处公章)。复印件均需B5纸张。
以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师范类自考和成招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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