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

来源:网络收集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12:09 点击:
一、中国会计市场的现状改制后会计事务所内部存在的问题

  1、角色切换、心态高速滞后。刚刚迈进市场经济门槛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正处在新旧体制的转型、交替阶段,传统体制下的所长负责制领导方式尚未脱胎换骨,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新挑战:是选择集体领导制(即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不是选择个人领导领导制(即全体合伙人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是合伙人各管一摊、各负其责,还是对外统一经营、对内合伙人分工协作的部题。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非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及助理人员心态的高速也未能与改制的步伐吻合。一些合伙人的“老板意识”过于强烈,而一些非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一时又难以适应由原国有事业单位的员工转变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角色切换,甚至将合伙人与非代理人的关系简单地归结为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从而歪曲了合伙文化,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

  2、运作机制没有相应建立和完善。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大多还是建立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之上,难以适应新体制的要求,成国改制后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羁绊。如何建立与新体制相敌视尖的新的经营管理机制,如何统一执业理念,树立风险意识,强化质量监控,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理顺会计师事务所的责、权、利关系,厘定考核分配制度,已成为改制后会计师事务所亟待解决的问题。

  3、执业行为尚不规范。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及合伙人仍有急功近利倾向,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甚至丧失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品德,故意出具虚假业务报告。

  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社会公害

  越来直欧企业为了融资及募集股本的需要,或者是为了达到逃避债务和偷税等目的,不惜采取种种非法或貌似合法的手段对本企业的会计制表及投入资本进行粉饰和“包装”,造成会计信息的严重失实。去年,财政部对全国110户酿酒企业的会计状况进行抽查,结果有102户企业的会计住处严重失真,收入费用不实的金额共计近25亿元,导致虚假利润13.88亿元,其中,企业会计报表利润与检查组核实利润金额相差一倍以上的达41户。有资料表明,中国证监会成立七年来,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处罚,半数以上是因为作假帐。总之我国会计市场上操纵利润、恶习意作假的现象屡见不鲜,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已成为社会公害,对国家经济秩序构成严重威胁,使无数投资者付出了血的代价,成为扼杀投资者信心、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恶习性毒瘤。与此同时,这些企业必然会采取种种手段蒙骗注册会计师,不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甚至某些政府主管部门也为这些企业出具“红头文件”进行虚假误导,导致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失误和审计失败,对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的真实性造成重大影响,从而将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转嫁给注册会计师。

  产生上述问题材的原因分析

  1、宏观执业环境方面的原因(1)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企业行为的功利化,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埋下陷阱和隐患。

  我国现阶段尚没有建立起规范的资本市场的借贷市场,也未能形成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缺乏强调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动机和对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自愿性需求,相反,为了保证“配股资格”、避免被“特殊处理”或被“摘牌”以及为了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需要,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普遍都存有粉饰会计报表、操纵盈利的冲动。因此,这些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愿意聘请能视而不见假为真或通同作弊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就不足为奇了。

  (2)风险环境日益恶化,发生索赔的可能性增大。

  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诉讼索赔病”由法律环境较为完善的英、美等国迅速扩散开来,职业赔偿保险公司最近的调查分析表明,由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通告索赔或很可能发展成为索赔的情况涉及124个国家。不仅从地域上看如此,而且索赔发生的数量越来越多,索赔金额迅速攀升,从1974到1989年的15年间,“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清偿索赔数额为18亿美元,而从1980年到1995年的15年间,索赔金额则上升至95亿美元。

  根据经验,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减缓,索赔发生的次数迅速啬。由于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了损失,因而希望从其它方面来弥补。中国出现诉讼的情况也愈来愈多。自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文发布之后的两年间,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我达500余例。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适当的职业关注”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遵循审计准则即免责”难以被法律界从感情上和理智上接受。

  1996年以来,股市出现强烈振荡,政府强化了监管力度,以行政手段干预难以自抑的股票市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暴发更是触动了中国股市敏感的神经,导致股市连连波动。“渤海集团”、“琼民源”、“红光实业”、“国嘉实业”、“东方锅炉”等事件均已涉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与弄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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