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进农牧业重点产业贷款协议书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责任编辑 发表时间:2014-05-20 18:31 点击:次
按照县委、县政府发展设施农业、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决策精神,积极筹措各种资金加大设施农业及基础母牛养殖等重点产业投入力度,加快产业化发展进程,现与宁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如下协议:
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行降息、政府奖励的办法执行,即年支持设施农业和购买基础母牛贷款总额在1亿元以内的,县政府按千分之十。比例给予奖励,超过1亿元后超出部分按千分之二十。给予奖励。
二、贷款的范围。当年新增的设施农业建设贷款和基础母牛养殖贷款。新增的设施农业建设贷款主要是指在政府规划建设区内的日光温室、冷棚和食用菌棚等贷款。
三、贷款额度的确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额度的多少,贷户的综合还款能力和项目的生产周期由乡镇政府推荐。信用社确定,设施农业贷款(日光温室、冷棚和食用菌棚)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基础母牛养殖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三年以内。
五、贷款利率。全县各农村信用社对上述设施农业贷款利率执行月息7. 575%,(央行调整信贷利率时,在此基础上下浮动),超过规定期限的贷款,按信用社正常农业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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