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领取须知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06:56 点击:次
毕业证书领取须知
毕业证书领取须知
1、欠学费者应先补交学费,凭交费收据和财务处的证明方可领取。
2、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考试挂科(指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未参加毕业考试、参加毕业考试未通过者,毕业证书暂缓发,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返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全部交费的收据(以备到财务处核查)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及碳素笔1支
③学生证,必须上缴学校(否则不予领取毕业证)。如有丢失的,需先到学籍科开证明,然后到《河北省日报社》挂失、声明作废,最后出示报纸和收据。
④毕业生自我鉴定1份(因个别学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尚未填写)
4、档案:全部密封由学生本人带走。若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要求必须由学校邮寄的,学生留下地址和邮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寄到单位。
5、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安排表附后,过期不候!因故确实不能来的,可后期电话预约领取。
6、办公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2:30—6:00。
7、发放地点:办公楼1楼
8、联系电话:0311-85933951(学籍科),0311-85933952(实习就业科),
0311-85349819(财务处),0311-85349081(户籍科)。
9、!!!提醒一:要求本人亲自到校领取,不允许他人代领。
10、!!!提醒二: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严格按照《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安排表》所规定的日期返校,以便证书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否则将不予领取,一切后果自负。
11、!!!提醒三:领取毕业证书学生名单(含欠学费且成绩没问题者)另附。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科
2010年7月22日
毕业证书领取须知
1、欠学费者应先补交学费,凭交费收据和财务处的证明方可领取。
2、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考试挂科(指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未参加毕业考试、参加毕业考试未通过者,毕业证书暂缓发,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返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全部交费的收据(以备到财务处核查)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及碳素笔1支
③学生证,必须上缴学校(否则不予领取毕业证)。如有丢失的,需先到学籍科开证明,然后到《河北省日报社》挂失、声明作废,最后出示报纸和收据。
④毕业生自我鉴定1份(因个别学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尚未填写)
4、档案:全部密封由学生本人带走。若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要求必须由学校邮寄的,学生留下地址和邮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寄到单位。
5、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安排表附后,过期不候!因故确实不能来的,可后期电话预约领取。
6、办公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2:30—6:00。
7、发放地点:办公楼1楼
8、联系电话:0311-85933951(学籍科),0311-85933952(实习就业科),
0311-85349819(财务处),0311-85349081(户籍科)。
9、!!!提醒一:要求本人亲自到校领取,不允许他人代领。
10、!!!提醒二: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严格按照《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安排表》所规定的日期返校,以便证书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否则将不予领取,一切后果自负。
11、!!!提醒三:领取毕业证书学生名单(含欠学费且成绩没问题者)另附。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科
201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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