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的几个步骤程序(2)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责任编辑 发表时间:2014-03-23 22:11 点击:次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因为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个人只有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党组织才能了解他的信仰和要求,才能针对他的具体情况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情况;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2、党组织对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要求入党的人递交申请书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主要包括对申请人的一般性培养教育,列为积极分子以后的重点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时的政治审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个人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不一定能马上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因为入党积极分子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等。所以,要求入党的人在递交申请书后;一般还要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具备条件后,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才能列为人党积极分子。
申请入党的人在被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会指派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这时,入党积极分子应主动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政治历史,现实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便于党组织了解和帮助,同时为政审做好准备。
党组织平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主要包括谈心,吸收其参加有关的支部活动和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等形式。在培养期间,培养联系人要对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记实,作为组织发展的参考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这时组织还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情况,弄清其政治历史和现实政治表现,避免敌对分子,阶级性异己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政审时必须忠诚老实,不隐瞒问题,向组织说真话,要积极提供情况或线索,配合组织搞清问题。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3、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考察,在条件基本成熟时,党的支部委员会在认真审查和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上级党委同意,可确定让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履行入党审批手续。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
据之一,也是党员的重要档案材料。申请人一定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要求如实填写规定内容。本人政治经历复杂的,要在重要情节上提出证明人。
4、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党章的这一规定,是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情况,有利于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规定要有两名介绍人,一是为了使党组织能全面客观地了解被介绍人的情况,避免片面性,以保证新党员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培养考察工作,以保持其连续性。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党组织指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为他们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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