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领导深入实习基地了解实习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16:38 点击:

    新学期伊始,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05级毕业生经过5天的集中培训,于2月16日正式开始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实习。2月24日-27日,由政法学院副院长孟宪乐、曹玉涛、党总支副书记吴冠红、指导教师张如海、辅导员杨亮组成的实习检查小组先后到实习生所在的7个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征求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以及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通过这次检查走访,小组成员了解到了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工作及生活情况,为学生解决了实习中发生的一些实际问题,并从实习单位获得了大量建设性意见。
    今年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实习单位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政府法制局、老城区司法局、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河南君友律师事务所、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等7家。各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实习都非常重视,他们给每个学生安排了指导老师,在生活方面也尽其所能给学生提供种种方便和照顾,政法学院的领导对实习单位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走访中,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普遍反映学生的理论素养高、纪律性强,工作中踏实肯干、谦虚谨慎,初步具备了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但也存在着诸如法律运用能力不强、法律思维角色错位等问题。
    检查结束后,小组成员对几天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及实习单位的建议,认为今后的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法学专业的实践性很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应从大学一年级开始进行,特别是要利用好几个寒暑假,使学生尽早接触法律实务;二是要延长毕业实习时间,因为一个法律案件的处理在程序上至少需要三个月,一个半月的实习根本不足以使学生完整地了解一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三是在平时教学中,教师不能仅作理论讲授,应加强对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比如法律适用方法的训练、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等。
    在走访中,实习单位普遍要求我校能够增加实习人数、延长实习期,希望进行长期合作。政法学院的领导与部分实习单位就“未来律师计划”的实施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达成了初步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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