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来源: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16:43 点击:次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结果,我校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08]10号)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豫教学[2008]212号)规定,在学校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全省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并委托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对部分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
本轮就业工作评估分三个批次进行,我校为首批接受评估单位,于2010年5月接受了省教育厅专家组的评估,今年5月份全省第三批评估结束。
本轮评估共有107所普通高校接受评估,其中40个高校评估结果为“优秀”,57个为“良好”,7个为“合格”。通过评估,使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工作条件、投入进一步得到改善,就业指导和服务措施不断创新,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达到了“以评促,以评促改,评建结合,推动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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