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2009年12月30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再次授予洛阳师范学院“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1997年、2003年以来,我校第三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十五、十一五规划,成立了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比,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以 “五创两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校师生中影响深远。近年来,学校共表彰文明部处、文明院系12个、文明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491 个,文明教工和文明学生2076人次,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感动师院人物”、“十佳文明教工”、“十佳杰出青年”、“十佳百星”评选活动,将全校师生的视线聚焦到那些用灵魂雕刻生命的师院人身上,他们高尚的品行和力量,感动着师院上上下下,滋润着他们每个人的心田。
2009年,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届满,须重新申报。今年我校重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面临着申报单位多、指标少、时间紧、考核程序多、迎评工作在暑假期间进行等不利因素,学校制订并印发了《洛阳师范学院重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洛阳师范学院迎接省级文明单位考评验收工作流程》等文件,设立环境整治、档案查看、汇报、群众测评、综合知识测试等小组,多次召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将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单位、到人;制作精神文明创建专题片,建立精神文明创建档案;积极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及精神文明创建氛围;收集资料、编印创建知识手册,选拔干部教师集中学习培训,编印模拟试卷,组织模拟考试,在河南省洛阳市统一组织的考试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整个暑期,相关部门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专家组到校实地考察评估的各项工作。8月底,我校以各项考核第一名的成绩被洛龙区上报至洛阳市,上报河南省委。
“省级文明单位”的再次申报成功,极大地鼓舞了师生的士气,目前,我校校风纯正,安定团结,凝聚力强。教师专心致志,埋头教学科研,学生刻苦学习,发奋进取,干部锐意改革,努力工作,大家团结一致,为实现“两大跨越”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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