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
申请攻读 中国人民大学 硕士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已获得国家 英语 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者。
4、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 研究生 一律在网上报名,拟申请人须于2009年7月25日-9月20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登记表于复试时提交)。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09年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并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
6、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具体报名时间:(1)10月份网上报名;
(2)11月10-14日照相、现场确认信息,具体地点为:
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办理;
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7、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三、联络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网址: pgs.ruc.edu.cn
各院系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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