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提前5分钟按结束铃 江西一司铃人被判有罪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23:02 点击:次
新华网南昌12月4日电(记者胡锦武)今年高考期间,身为司铃人的江西修水县教师樊孝良竟外出打麻将,并错误地提前5分钟按响结束铃。近日,樊孝良被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6月高考期间,修水县一中校建办副主任樊孝良被安排在修水县考区文史类考点司铃,并被告知司铃时间误差必须控制在20秒之内。6月7日上午,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樊孝良按时司铃开考后,回家代人打麻将,考试结束前返回司铃室,准时按响考试结束铃。下午数学开考,樊孝良15时准时按响开考铃后,又回家打麻将,在输钱后直到16时30分返回司铃室。当16时55分时,樊孝良误以为到了考试结束时间,遂提前五分钟按响考试结束铃。
虽然主考听到铃声后,核定时间有误,并立即通知各考场继续考试。但仍有4个考场的考生提前5分钟离开考场,其他考场的考生也因错误铃声,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事件发生后,引起了一些考生和家长的不满。6月18日,经江西省招考办批复,同意对修水县考区文史类1853名考生,分别按1、3、5分钟实际耽误的考试时间,进行了高考成绩加分。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樊孝良身为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高考司铃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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