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新娘命丧诊所停尸700天 卫生公安各执一词
中国新闻网4月10日报道 清明节前夕,来自山东海阳市的修泽、丛仁美夫妇悲痛欲绝,再次专程来到临泉县殡仪馆,在哭天抢地中祭奠他们因早孕就诊突然去世的独生女儿修美丽。
痛失22岁的女儿本已悲伤至极,让这对父母感到雪上加霜的是,女儿因个体“医生”非法行医造成死亡后,作为死者家属既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说法,以致女儿的尸体滞留在冰冷的殡仪馆里近两年不能安葬。两年来,修美丽的公公尚云生几乎每天都奔走于卫生、公安等各部门之间,可是,此事一直没有进入真正的处理程序,县有关部门介入协调职能部门,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
新娘早孕就诊 夜间突然命丧黄泉
2006年春,时年21岁的山东姑娘修美丽在合肥某大酒店打工时,与来自临泉县的尚刚相识相爱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两人结婚并在山东海阳定居。
2007年5月15日,新娘修美丽随丈夫尚刚一起,赶到临泉县土陂乡周家岭村探亲,此时,她已有40天身孕。5月20日早晨,修美丽妊娠反应加剧,表现为恶心、呕吐和有些头疼,婆婆去附近李集街上的个体诊所请医生给儿媳看病。但据其家人介绍,拥用乡村医生资格的诊所医生李东文没有出面,而是让儿子李子学骑摩托车前往诊视。李子学先给修美丽注射了一支针剂,然后又进行输液。输液过程中,修美丽表现出极度的不适,公公尚云生又赶紧给李东文打电话求助,李东文仍然没有出面,让儿子李子学再次来到尚家,李子学未做任何处理就走了。
当天夜间,睡在一旁的婆婆感到儿媳身上渐渐冰凉,立即拉亮灯查看,此刻修美丽已气绝身亡。
年仅22岁的儿媳仅仅因为有点呕吐,打了几针就突然命丧黄泉,尚云生一家在巨大的悲痛之余,认为儿媳的死一定和李子学的治疗有关,就连忙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很快保护了现场,并通知了县卫生局。
部门各执一词 案件至今没有定论
2007年5月21日,临泉县卫生局和土陂乡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分别到案发现场和李东文的个体诊所调查,发现不仅给修美丽看病的李子学没有取得任何行医资格,而且这个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是过期的。
6月22日,受临泉县卫生局委托,阜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尸检报告结论认定,修美丽系左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这份报告虽然没有说明美丽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但由于公安、卫生部门都在调查此事,这让惊悉女儿噩耗连夜赶到临泉的死者父母和尚云生全家在悲痛之余稍感安慰。他们觉得亲人的死因应该能很快弄清楚,并能获得精神上和物质上的相应补偿。然而,接下来的事情,让他们两家人始料不及。
临泉县卫生局在依法对李东文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后,2007年9月3日,县卫生局在一天之内分别下发了两个文号并不相连的临卫(2007)167号和176号文件,分别作出“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再次延期的决定”和“关于认定李东文属非法行医的复函”。
前者是根据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在2007年4月30日延期到8月31日后,再次延期至2007年11月30日;后者则是针对临泉县公安局的回复,认为李东文卫生室执业许可证未按期校验,且使用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应视为非法行医范畴。临泉县卫生局认为,该局已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复函,认定其为非法行医且致死人命,已涉嫌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但是,临泉县公安局并不认可这一说法,分别于2007年9月29日和10月12日分别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复议决定书”,其理由分别是“达不到立案条件”和“没有犯罪事实”。而出具修美丽“病理检验报告书”的主要负责人、安徽医科大学病理学专家孟刚教授则认为,此案存在着很多严重失误:李东文没有直接到现场看病,李子学没有任何行医资格,对病人的病情判断造成误诊,超出自己的医疗范围进行治疗等情节,应该说,该诊所的违规违法行为与修美丽的死亡有很大关联。至于其死亡是否是由于医生的治疗过错造成的,正是需要调查的。
停尸近700天 多部门协调至今无果
独生女儿异乡丧命,修泽、丛仁美夫妇在痛定思痛之后,与亲家尚云生商量,一定要给修美丽讨要个说法。修美丽新婚丈夫尚刚遭此打击后,一度精神失常。婆婆整日以泪洗面,痛悔不该让乡村庸医诊视。尚云生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奔波呼吁。
期间,临泉县有关部门召集公安、卫生、检察、法院、司法、信访以及土陂乡政府参加的“美丽之死事件协调会”,在听取有关汇报后,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立即行动,再次介入处理此事。但是,不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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