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考研复试前如何联系导师及注意事项

来源:不详 责任编辑:栏目编辑 发表时间:2013-07-01 13:09 点击:
    2009年考研复试即将来临。此时此刻,有许多考生在考研教育网论坛上咨询如下问题:复试之前是不是一定要与导师取得联系?如何顺利与导师取得联系?应采取怎样的方式,即能引起导师的注意,又可以给导师留下好印象?就此问题,考研教育网辅导专家为广大考生做如下建议:

    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院校专业设置与导师基本情况

    就目前来说,绝大多数报考外校的考生囿于主客观条件,对所报考的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导师缺乏必要的了解,不了解学校某学科的基本设置与学术力量,不知道导师研究领域与主要成果。因此,虽然一些考生也被录取了,但对今后学习会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其实,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比较容易解决。现今网络资源十分丰富,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查找并了解某些学校、某些专家学者的情况。例如,到所报考的学校网站查找该学校某专业设置与招生数量,了解导师的基本信息与学术力量的基本情况。若对某位导师有兴趣,还可通过“百度”进行搜索,或许会得到更多资讯。同时,可以通过某些专业网站获得大量信息。

    其实,作为导师,也希望考生能对自己的研究方向有一个基本了解,这样对招收学生与指导他们的学习更为有利一些。但是,招硕士与招博士不同。大多数导师招收博士生,会将考生限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中选择,事先通过各种渠道对应考学生进行了解,甚至还要求考生将已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寄来阅读,以便确认其有无培养前途。而招收硕士生情况则大不相同,若非本校考生,导师无法知道究竟有多少学生报考、无从确切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情况,师生双方在复试前都十分陌生,既不利于导师选择学生,也不利于学生正确“推销”自己。

    就我们了解,绝大多数导师十分愿意在招考前了解考生,以确认考生有无培养前途。但是,由于他们教学、科研工作十分繁忙,没有时间、精力与考生进行大量的联系沟通,因此只得采取回避措施。如此,师生双方无法进行有效地沟通,导致导师盲目招生、考生盲目报考的情况,甚至入学后导师在培养学生过程中产生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因此,报考前与导师进行有效沟通很有必要。

    联系导师要注意方式、方法

    考生虽然确实有必要与导师联系,但一定要注意方式。例如,一些求学心切的学生会反复打电话与导师联系,假如有若干位这样的同学与一位导师联系,那么就会影响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的进行,乃至影响导师的正常生活。比较合理的联系方式是通信。学生可在信中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历届生可介绍工作单位与经历)、本科所学过的主要课程、毕业论文题目与要点、曾经阅读过的主要书籍等。若导师有兴趣,便会与你联系,一旦该考生进入到复试阶段,成功率会高一些。例如,去年某高校就有一位导师,在与调剂考生进行联系时,发现该生大学毕业论文与自己的研究课题完全一致,马上要求该生把毕业论文寄来,阅读后十分满意,最后的结局是双方都希望得到的结果。

    一些考生通过种种途径得知导师的联系方式,便会想方设法了解某些信息。作为导师来说能理解考生迫切的求学心情,但决不能容忍过分的要求。例如,一些初试合格的学生,会通过电话、邮件、乃至导师的同事、熟人来了解复试的内容、复试导师的组成等等。绝大多数导师对此是反感的,因为这不利于了解考生的正确情况、不利于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学生、干扰了正常的招生工作。据了解,大部分导师不但不会泄漏复试内容,反而对这些考生会有一些抵触反感情绪。还有一些考生反复询问复试的方式、复试的项目、复试参考用书等,其实这些内容在招生简章上都十分明白地刊登着,考生自己不查,反而要求导师来解答或告知。这对考生是十分不利的,因为你自己都不会查阅有关公开的、十分容易查阅到的资料,今后如何去查找更为难找的资料呢?这类学生的能力往往会受到导师的怀疑。我对这类学生的回答一般是:自己去查招生简章!在我看来,到了复试阶段,考生最好不要与导师联系,凭自己的真实本事来竞争最好。

    也有个别考生还会打听该专业毕业后寻找工作的情况。自然,寻找工作确实是考生的“头等大事”,但作为导师来说,更注重考生对学术的追求,因为他们是知识传授者而非工作介绍者,如果读研就是为了留在大城市、为了寻找工作,那么你不必来参加考试,你干脆直接去找个工作得了。

    综上所述,考生在与导师联系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免弄巧成拙!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更多>>
      网站首页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RSS订阅 - 内容搜索
      Copyright © 2008-2015 计算机技术学习交流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1007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