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类型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智问网络 发表时间:2013-11-04 19:42 点击:次
计划是将决策实施所需完成的活动任务进行时间和空间上的分解,以便将其具体地落实到组织中的不同部门和个人。因此,计划的分类可以依据时间和空间两个不同的标准。除了时间和空间两个标准外,我们还可以根据计划的明确性程度和计划的程序化程度对计划进行分类。
一、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财务分析人员习惯于将投资回收期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长期通常指5年以上,短期一般指一年以内的期间,中期则介于两者之间。管理人员也采用长期、中期和短期来描述计划。
二、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和人事计划
从职能空间分类,可以将计划分为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及人事计划。组织是通过从事一定业务活动立身于社会的,业务计划是组织的主要计划。我们通常用“人财物,供产销”六个字来描述一个企业所需的要素和企业的主要活动。业务计划的内容涉及“物、供、产、销”,财务计划的内容涉及“财”,人事计划的内容涉及“人”。
作为经济组织,企业业务计划包括产品开发、物资采购、仓储后勤、生产作业以及销售促进等内容。财务计划与人事计划是为业务计划服务的,也是围绕着业务计划而展开的。
三、战略性计划与战术性计划
根据涉及时间长短及其范围广狭的综合性程度标准,可以将计划分类为战略性计划与战术性计划。战略性计划是指应用于整体组织的,为组织未来较长时期(通常为5年以上)设立总体目标和寻求组织在环境中的地位的计划。战术性计划是指规定总体目标如何实现的细节的计划,其需要解决的是组织的具体部门或职能在未来各个较短时期内的行动方案。
四、具体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
根据计划内容的明确性标准,可以将计划分类为具体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具体性计划具有明确规定的目标,不存在模棱两可。指导性计划只规定某些一般的方针和行动原则,给予行动者较大自由处置权,它指出重点但不把行动者限定在具体的目标上或特定的行动方案上。相对于指导性计划而言,具体性计划虽然更易于计划的执行、考核及其控制,但是它缺少灵活性,以及它要求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条件往往很难得到满足。
五、程序性计划与非程序性计划
西蒙把组织活动分为两类:
1.例行活动,指一些重复出现的工作,如定货、材料的出入库等。有关这类活动的决策是经常反复的,而且具有一定的结构,因此可以建立一定的决策程序。每当出现这类工作或问题时,就利用既定的程序来解决,而不需要重新研究。这类决策叫程序化决策,与此对应的计划是程序性计划。
2.非例行活动,不重复出现,比如新产品的开发、生产规模的扩大、品种结构的调整等等。处理这类问题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程序,因为这类问题在过去尚未发生过,或因为其确切的性质和结构捉摸不定或极为复杂,或因为其十分重要而需用个别方法加以处理。解决这类问题的决策叫做非程序化决策,与此对应的计划是非程序性计划。
上面我们根据不同标准来划分计划的类型。一个计划包含组织将来行动的目标和方式。计划与未来有关,是面向未来的,而不是过去的总结,也不是现状的描述;计划与行动有关,是面向行动的,而不是空泛的议论,也不是学术的见解。面向未来和面向行动是计划的两大显著特征。认识这一点,我们能够理解计划是多种多样的。哈罗德·孔茨和海因·韦里克从抽象到具体把计划分为一种层次体系:①目的或使命;②目标;③战略;④政策;⑤程
序;⑥规则;⑦方案;以及⑧预算。
(一)目的或使命
它指明一定的组织机构在社会上应起的作用,所处的地位。它决定组织的性质,决定此组织区别于彼组织的标志。各种有组织的活动,如果要使它有意义的话,至少应该有自己的目的或使命。
(二)目标
组织的目的或使命往往太抽象,太原则化,它需要进一步具体为组织一定时期的目标和各部门的目标。组织的使命支配着组织各个时期的目标和各部门的目标,并且组织各个时期的目标和各部门的目标是围绕组织存在的使命所制定的,并为完成组织使命而努力的。
(三)战略
战略是为了达到组织总目标而采取的行动和利用资源的总计划,其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主要目标和政策去决定和传达指望成为什么样组织的情景。战略并不打算确切地概述这家组织怎样去完成它的目标,其实这些是无数主要的和次要的支持性计划的任务。
(四)政策
政策是指导或沟通决策思想的全面的陈述书或理解书。但不是所有政策都是陈述书,政策也常常会从主管人员的行动中含蓄地反映出来。政策帮助事先决定问题处理的方法,这减少了对某些例行事件处理的成本。政策支持了分权,同时也支持上级主管对该项分权的控制。政策允许对某些事情有酌情处理的自由,一方面我们切不可把政策当作规则,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把这种自由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五)程序
程序是制订处理未来活动的一种必需方法的计划。它详细列出必须完成某类活动的切实方式,并按时间顺序对必要的活动进行排列。它与战略不同,它是行动的指南,而非思想指南。它与政策不同,它没有给行动者自由处理的权力。出于理论研究的考虑,我们把政策与程序区分开来,实践工作中,程序往往表现为组织的规章制度。
(六)规则
规则没有酌情处理的余地。它详细地阐明明确的必需行动或非必需的行动,其本质是它反映了一种必须或无须采取某种行动的管理决策。规则通常是最简单形式的计划。
规则不同于程序。
规则也不同于政策。政策的目的是要指导行动,并给执行人员留有酌情处理的余地;而规则虽然也起指导行动的作用,但是在运用规则时,执行人员没有自行处理之权。
(七)方案(或规划)
方案是一个综合性的计划,它包括目标、政策、程序、规则、任务分配、要采取的步骤、要使用的资源以及为完成既定行动方针所需的其他因素。一项方案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
(八)预算
预算是一份用数字表示预期结果的报表。预算通常是为规划服务的,但其本身可能是一项规划。
一、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财务分析人员习惯于将投资回收期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长期通常指5年以上,短期一般指一年以内的期间,中期则介于两者之间。管理人员也采用长期、中期和短期来描述计划。
二、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和人事计划
从职能空间分类,可以将计划分为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及人事计划。组织是通过从事一定业务活动立身于社会的,业务计划是组织的主要计划。我们通常用“人财物,供产销”六个字来描述一个企业所需的要素和企业的主要活动。业务计划的内容涉及“物、供、产、销”,财务计划的内容涉及“财”,人事计划的内容涉及“人”。
作为经济组织,企业业务计划包括产品开发、物资采购、仓储后勤、生产作业以及销售促进等内容。财务计划与人事计划是为业务计划服务的,也是围绕着业务计划而展开的。
三、战略性计划与战术性计划
根据涉及时间长短及其范围广狭的综合性程度标准,可以将计划分类为战略性计划与战术性计划。战略性计划是指应用于整体组织的,为组织未来较长时期(通常为5年以上)设立总体目标和寻求组织在环境中的地位的计划。战术性计划是指规定总体目标如何实现的细节的计划,其需要解决的是组织的具体部门或职能在未来各个较短时期内的行动方案。
四、具体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
根据计划内容的明确性标准,可以将计划分类为具体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具体性计划具有明确规定的目标,不存在模棱两可。指导性计划只规定某些一般的方针和行动原则,给予行动者较大自由处置权,它指出重点但不把行动者限定在具体的目标上或特定的行动方案上。相对于指导性计划而言,具体性计划虽然更易于计划的执行、考核及其控制,但是它缺少灵活性,以及它要求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条件往往很难得到满足。
五、程序性计划与非程序性计划
西蒙把组织活动分为两类:
1.例行活动,指一些重复出现的工作,如定货、材料的出入库等。有关这类活动的决策是经常反复的,而且具有一定的结构,因此可以建立一定的决策程序。每当出现这类工作或问题时,就利用既定的程序来解决,而不需要重新研究。这类决策叫程序化决策,与此对应的计划是程序性计划。
2.非例行活动,不重复出现,比如新产品的开发、生产规模的扩大、品种结构的调整等等。处理这类问题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程序,因为这类问题在过去尚未发生过,或因为其确切的性质和结构捉摸不定或极为复杂,或因为其十分重要而需用个别方法加以处理。解决这类问题的决策叫做非程序化决策,与此对应的计划是非程序性计划。
上面我们根据不同标准来划分计划的类型。一个计划包含组织将来行动的目标和方式。计划与未来有关,是面向未来的,而不是过去的总结,也不是现状的描述;计划与行动有关,是面向行动的,而不是空泛的议论,也不是学术的见解。面向未来和面向行动是计划的两大显著特征。认识这一点,我们能够理解计划是多种多样的。哈罗德·孔茨和海因·韦里克从抽象到具体把计划分为一种层次体系:①目的或使命;②目标;③战略;④政策;⑤程
序;⑥规则;⑦方案;以及⑧预算。
(一)目的或使命
它指明一定的组织机构在社会上应起的作用,所处的地位。它决定组织的性质,决定此组织区别于彼组织的标志。各种有组织的活动,如果要使它有意义的话,至少应该有自己的目的或使命。
(二)目标
组织的目的或使命往往太抽象,太原则化,它需要进一步具体为组织一定时期的目标和各部门的目标。组织的使命支配着组织各个时期的目标和各部门的目标,并且组织各个时期的目标和各部门的目标是围绕组织存在的使命所制定的,并为完成组织使命而努力的。
(三)战略
战略是为了达到组织总目标而采取的行动和利用资源的总计划,其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主要目标和政策去决定和传达指望成为什么样组织的情景。战略并不打算确切地概述这家组织怎样去完成它的目标,其实这些是无数主要的和次要的支持性计划的任务。
(四)政策
政策是指导或沟通决策思想的全面的陈述书或理解书。但不是所有政策都是陈述书,政策也常常会从主管人员的行动中含蓄地反映出来。政策帮助事先决定问题处理的方法,这减少了对某些例行事件处理的成本。政策支持了分权,同时也支持上级主管对该项分权的控制。政策允许对某些事情有酌情处理的自由,一方面我们切不可把政策当作规则,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把这种自由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五)程序
程序是制订处理未来活动的一种必需方法的计划。它详细列出必须完成某类活动的切实方式,并按时间顺序对必要的活动进行排列。它与战略不同,它是行动的指南,而非思想指南。它与政策不同,它没有给行动者自由处理的权力。出于理论研究的考虑,我们把政策与程序区分开来,实践工作中,程序往往表现为组织的规章制度。
(六)规则
规则没有酌情处理的余地。它详细地阐明明确的必需行动或非必需的行动,其本质是它反映了一种必须或无须采取某种行动的管理决策。规则通常是最简单形式的计划。
规则不同于程序。
规则也不同于政策。政策的目的是要指导行动,并给执行人员留有酌情处理的余地;而规则虽然也起指导行动的作用,但是在运用规则时,执行人员没有自行处理之权。
(七)方案(或规划)
方案是一个综合性的计划,它包括目标、政策、程序、规则、任务分配、要采取的步骤、要使用的资源以及为完成既定行动方针所需的其他因素。一项方案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
(八)预算
预算是一份用数字表示预期结果的报表。预算通常是为规划服务的,但其本身可能是一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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