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计划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智问网络 发表时间:2013-08-28 11:51 点击:次
了加强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按照上级提出的“信访工作进社区”的要求,适应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拓宽信访工作渠道,进一步加强社区信访工作。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要按照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各社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居家委会组成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辖区形成强有力的信访工作网络。
二是抓源头。居民区和企业,是信访发生的源头。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经常深入实际调查,发现和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说明原因,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控制信访事件上升的趋势。
三是抓初访。有群众来信来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办理。对信访人的合理要求,要从关心和爱护的角度出发,尽力帮助解决,避免重复信访;信访人的要求不合法或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要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上访群众心服口服,防止矛盾激化,不要因处置不当而造成越级信访。
四是抓集体上访。要把预防和处理集体信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
1、各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和企业,要认真分析信访源,加强对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矛盾和问题的摸底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发生集体上访,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处理,对集体上访人员,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避免事态扩大。
3、有人员到区、市、省越级上访,主要领导要安排得力人员或自己前去接回,不得推诿,不得把矛盾上交,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抓宣传教育。要通过深入宣传和贯彻《信访条例》和《XX区群众逐级上访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更要加强学习,接受培训,提高办理信访工作的业务技能,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推动辖区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要按照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各社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居家委会组成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辖区形成强有力的信访工作网络。
二是抓源头。居民区和企业,是信访发生的源头。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经常深入实际调查,发现和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说明原因,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控制信访事件上升的趋势。
三是抓初访。有群众来信来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办理。对信访人的合理要求,要从关心和爱护的角度出发,尽力帮助解决,避免重复信访;信访人的要求不合法或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要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上访群众心服口服,防止矛盾激化,不要因处置不当而造成越级信访。
四是抓集体上访。要把预防和处理集体信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
1、各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和企业,要认真分析信访源,加强对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矛盾和问题的摸底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发生集体上访,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处理,对集体上访人员,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避免事态扩大。
3、有人员到区、市、省越级上访,主要领导要安排得力人员或自己前去接回,不得推诿,不得把矛盾上交,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抓宣传教育。要通过深入宣传和贯彻《信访条例》和《XX区群众逐级上访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更要加强学习,接受培训,提高办理信访工作的业务技能,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推动辖区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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