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皮其实很可爱
我有一个算得上是闺蜜的朋友,沙沙是那种天生就很中性的人,如果不是生死离别那种大事,你是不可能从她眼里挖出一点眼泪,相对于我这个泪腺发达得不像话,动不动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人来说,她显得无比坚强。
小学的时候早熟,而喜欢好像又是个特别敏感的词汇,要是谁八卦地说了一句谁喜欢谁,那"那个谁"一定会被全班孤立。三年级的时候,大家都有点耀武扬威的感觉,因为可以不用拼音就能读完一整本书了,因为我们再也不会扳手指去算术了,那时候觉得自己真了不起,真光荣呀,于是我们这几个早熟的孩纸准备好要早恋啦,如果那时候李宇春把《似火年华》唱出来的话,我想我们应该会高声颂扬:再不早恋就老啦!虽然这句话从当时我们的口中说出来的确有些2B,小学生装什么初中毕业生啊!L是那时我喜欢的人,很帅很阳光,是那种在班上称霸的男生,早些时候我和他还同过桌,我多凶狠啊,L手臂上那些伤都是拜我所赐,他也绷着脸忍下没告状。他还在班上组织了一个"四大金刚"成员有L、苏、昊、毛。苏是沙沙喜欢的男孩子,二年级转到我们班的,脸上有一道跟灰太狼一模一样的伤疤,导致沙沙想起了"要嫁就嫁灰太狼"当然,小时候是不会有以后要嫁给他的这种想法。苏很爱唱歌,他坐在我后面,一节课40分钟,有35分钟他都在哼歌,没一首是重复的,沙沙说,爱唱歌的男生,都不太会倒霉。
我和L装模作样地在一起了,我一直顺从他,不免有落泪的时候,沙沙身为他的好兄弟,我的好闺蜜,倒也着实为难。后来,我和L分手了,说好听点是分手了,说白了,交往的那一年多都是我在台上卖力演出,他端杯茶翘个二郎腿坐在台下磕瓜子,都没正眼看过我,听我唱了一年的戏,烦了倦了,就拍拍屁股走人,把我留在这迷宫里头。我成绩一落千丈,沙沙虽然嘴上不说,但我也知道她心疼我,看不下去我那个堕落的样子,很早熟对吧,那时才五年级哩!可是能怎么办,心伤了就伤了,至少我还有闺蜜。
那天沙沙和我打个赌,只要她能牵L手五秒,我就得在一周内忘记这个人,我显然低估了他们的交情,L不仅没有反抗,甚至用另一只手抱住沙沙,我挺羡慕的。按照约定,就算装,我也得装出样子来。
但心里有个洞,怎么装都觉得好难。
转眼毕业季到了,沙沙说她想要换个发型去迎接期末考试,于是我陪她去理发店捣鼓了两个小时后,沙沙顶着西瓜头,逍遥地走出店门,我倒是异常喜欢这西瓜头,尤其是顶在沙沙头上后,我都恨不得去剪一个,又舍不得头发,沙沙笑我装淑女。
毕业了,放假了,我和沙沙的联系应该更紧些的,却好久都没见了,电话都没一个,好怀恋上学的时光啊,以前坐在教室里还嫌我们的座位离得太远,现在觉得坐在同一个教室里都是一种奢侈。最后,一首《离别歌》送给沙沙。
我们一定要再见,不管旅途有多遥远,虽然前方有危险,也不管要多少时间,今晚月亮有多圆,心里的牵挂有多远,虽然所有相聚终究要离别,明天因为有新起点,今天必须说再见,天下没有不散的席宴。
西瓜皮,其实你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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